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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质监局:商品条码要按新管理办法组织生产销售市质监局提请商品条码用户、销售者、印刷企业要按新管理办法组织生产销售 本报讯?昨天,市质监局召开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本月开始实施的新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情况,要求商品条码用户、销售者、印刷企业等有关方面,要按新《商品 条码管理办法》组织生产和销售,该局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,并将依法对假冒、伪造商品条码等不法行为进行处罚。 据介绍,为保证商品条码质量,加快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,促进我国电子商务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,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5月30日修订发布了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,并已于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。 ????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说,新《办法》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力度的基础上,对假冒、伪造商品条码的不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,将最高罚款从1万元增加到了3万元。 ????新《办法》还加强了对商品条码用户、销售者、印刷企业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。其中商品条码的管理范围,由原来单一的对零售商品条码的管理,扩展为包括非零售商品、物流单元、位置、资产与服务代码和条码标示在内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管理,增加了对商业企业应用商品条码的管理,并对销售者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违法处罚规定。同时,规范了店内码的使用。 对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,以及对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在国内的使用,新《办法》也做出了相应规定。(记者?刘芳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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